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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公安厅网站,海南省公安厅地址。海南省公安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海南省的公安工作,受海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发布:2022/4/22 21:14:39 | 来访:2022/4/22 21:14:39海南省人社厅
海南省人社厅-海南省人社厅,海南省人社厅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号),设立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主管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发布:2022/4/22 21:25:23 | 来访:2022/4/22 21:25:23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网站,海南省财政厅地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制定本规定。海南省财政厅是主管全省财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海南省财政厅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2 21:13:07 | 来访:2022/4/22 21:13:07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海南省供销社,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网站,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的前身是海南合作总社,1951年4月24日经海南行政公署批准成立,1983年改名为海南行政区供销合作联社。海南建省办特区后,1988年5月经中共海南省工作委员会批准组建为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2007年经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发布:2022/4/22 21:54:31 | 来访:2022/4/22 21:54:31海南省林业局
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林业局网站,海南省林业局地址。海南省林业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海南省林业局(以下简称省林业局)是主管全省林业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一管理。海南省林业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实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2 21:49:55 | 来访:2022/4/22 21:49:55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地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设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简称省交通运输厅)是主管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党组书记邓小刚。发布:2022/4/22 21:31:31 | 来访:2022/4/22 21:31:31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新组建的组成部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发布:2022/4/22 21:19:15 | 来访:2022/4/22 21:19:15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地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2018年9月29日新组建的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海洋局正式挂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是主管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海南省海洋局牌子,统一管理海南省林业局。发布:2022/4/22 21:22:19 | 来访:2022/4/22 21:22:19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地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 号),制定本规定。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简称省农业农村厅)是主管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委农办)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接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省农业农村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省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省委农办统筹协调。发布:2022/4/22 21:20:47 | 来访:2022/4/22 21: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