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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2018年11月14日上午,新组建的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吉林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是吉林省市场监管局的部门管理机构。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宝芳。发布:2022/4/23 19:19:54 | 来访:2022/4/23 19:19:5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属厅级机构。2018年10月18日下午,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挂牌。副省长侯淅珉出席揭牌仪式。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吉林省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畜牧业管理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行政职责等整合,组建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国土资源厅。发布:2022/4/23 18:43:10 | 来访:2022/4/23 18:43:10吉林省国贸委
吉林省国贸委-吉林省国贸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吉林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吉林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吉林商会)是由吉林省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全省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发布:2022/4/23 19:31:18 | 来访:2022/4/23 19:31:18吉林省发改委
吉林省发改委-吉林省发改委,吉林省发改委网站,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发布:2022/4/23 18:31:46 | 来访:2022/4/23 18:31:46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吉林省税务局官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于1994正式成立。全省国税系统共有干部12499人,省局内设10个行政处室、1个机关党委办公室、3个直属机构、4个事业单位,下设9个市(州)局,41个县(市)局,172个基层分局(所),负责全省32755户国有、集体股份、股份合作、联营企业,223989户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以及1773户涉外企业的税收征管。2017年11月,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8年6月1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原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发布:2022/4/23 19:42:42 | 来访:2022/4/23 19:42:42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网站。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48号。发布:2022/4/23 19:27:30 | 来访:2022/4/23 19:27:30吉林省国资委
吉林省国资委-吉林省国资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吉林省国资委)是2004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组建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省属企业(含地方性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布:2022/4/23 19:00:54 | 来访:2022/4/23 19:00:54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
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网站,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官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吉林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属吉林省政府直属机构。2018年10月18日,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揭牌成立。吉林省副省长李悦出席揭牌仪式。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将吉林省林业厅的职责,以及省畜牧业管理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吉林省政府直属机构,履行全省重点国有林监督管理以及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开发、监管和产业发展等职责,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吉林省林业厅。发布:2022/4/23 19:13:34 | 来访:2022/4/23 19:13:3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2022/4/23 18:46:58 | 来访:2022/4/23 18:46:58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1948年6月17日成立,前身为吉林省高等法院,设在吉林市;后于1949年9月6日改称吉林省人民法院;1953年随省会迁至长春市;1955年1月11日,改称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68年1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军事管制,省革命委员会下设人民保卫部,人民保卫部下设审判组,行使审判权;1973年1月1日,恢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制;同年12月,撤销人民保卫部及其下设审判组,正式恢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历任院长为关俊彦、鲍廷干、王吉仁、陈东平、沈仑、姚昕、王吉仁、金健民、王洪模、谢安山、杨庆祥、蔡彰、张文显、王常松、寇昉。发布:2022/4/23 19:24:58 | 来访:2022/4/23 19:2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