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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
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网站,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官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吉林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属吉林省政府直属机构。2018年10月18日,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揭牌成立。吉林省副省长李悦出席揭牌仪式。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将吉林省林业厅的职责,以及省畜牧业管理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吉林省政府直属机构,履行全省重点国有林监督管理以及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开发、监管和产业发展等职责,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吉林省林业厅。发布:2022/4/23 19:13:34 | 来访:2022/4/23 19:13:3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属厅级机构。2018年10月18日上午,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正式挂牌。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靖平出席揭牌仪式。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应急管理厅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省畜牧业管理局的草原防火相关职责,省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4/23 18:55:50 | 来访:2022/4/23 18:55:50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是省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正义。发布:2022/4/23 19:26:14 | 来访:2022/4/23 19:26:14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商务厅网站,吉林省商务厅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44号),组建吉林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是主管全省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发布:2022/4/23 18:50:46 | 来访:2022/4/23 18:50:46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正厅级)。成立时间2018年11月30日。吉林省退役军人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3 18:54:34 | 来访:2022/4/23 18:54:3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厅级),为省卫生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发布:2022/4/23 19:18:38 | 来访:2022/4/23 19:18:38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民政厅网站,吉林省民政厅官网。吉林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6号),省民政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任吉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肖模文。发布:2022/4/23 18:38:06 | 来访:2022/4/23 18:38:06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挂省外国专家局牌子。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发布:2022/4/23 18:33:02 | 来访:2022/4/23 18:33:02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网站,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官网发布:2022/4/23 19:12:18 | 来访:2022/4/23 19:12:18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1948年6月17日成立,前身为吉林省高等法院,设在吉林市;后于1949年9月6日改称吉林省人民法院;1953年随省会迁至长春市;1955年1月11日,改称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68年1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军事管制,省革命委员会下设人民保卫部,人民保卫部下设审判组,行使审判权;1973年1月1日,恢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制;同年12月,撤销人民保卫部及其下设审判组,正式恢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历任院长为关俊彦、鲍廷干、王吉仁、陈东平、沈仑、姚昕、王吉仁、金健民、王洪模、谢安山、杨庆祥、蔡彰、张文显、王常松、寇昉。发布:2022/4/23 19:24:58 | 来访:2022/4/23 19: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