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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55年4月28日公告成立。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全院有人员55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2%,其中博士28人,硕士160人,占总人数的43.5%。2017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周波荣获中国商标金奖的商标保护奖。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发布:2022/4/19 13:24:41 | 来访:2022/4/19 13:24:4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协调工作和专利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专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本市知识产权产业发展。2018年11月,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知识产权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简称市知识产权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局级。发布:2022/4/19 13:18:16 | 来访:2022/4/19 13:18:16北京市人社局
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22/4/19 12:46:11 | 来访:2022/4/19 12:46:11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19 13:15:42 | 来访:2022/4/19 13:15:42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商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而组建的政府机构。北京市商务局是主管北京市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北京市商务局同时挂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口岸办)的牌子。2018年11月,北京市机构改革中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更名为市商务局,仍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划入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职责;将有关反垄断等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职责划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口岸办)牌子。发布:2022/4/19 12:56:27 | 来访:2022/4/19 12:56:27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成立于1979年9月,原称北京市广播事业局,1984年5月改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能是对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行业管理和对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2018年11月,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电视管理职责基础上,组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发布:2022/4/19 13:08:00 | 来访:2022/4/19 13:08:00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北京市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1月,组建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北京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社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市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行政职能,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发布:2022/4/19 13:00:18 | 来访:2022/4/19 13:00:18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北京市信访办公室(简称市信访办)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北京市信访办公室主要职责:市信访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涉及本市的信访诉求,办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信访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四)负责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各区及市属相关单位交转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五)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市综合协调工作。(六)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市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八)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九)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市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十)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发布:2022/4/19 13:16:59 | 来访:2022/4/19 13: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