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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牌子,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2022/4/29 10:43:46 | 来访:2022/4/29 10:43:46漳州市人民检察院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是漳州市境内的司法机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职责(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四)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五)负责应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六)负责应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七)对同级侦查机关报请、基层人民检察院呈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核。(八)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九)负责应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十)受理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十一)对下级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十二)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十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协助省级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奖励表彰、基层检察院建设、教育培训、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十四)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协助省级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漳州市委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人员。(十五)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十六)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十七)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和涉台港澳的司法互助工作。(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发布:2022/4/29 11:02:34 | 来访:2022/4/29 11:02:34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是由原漳州市国家税务局、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漳州市国税局、原漳州市地税局完成合并。发布:2022/4/29 10:56:18 | 来访:2022/4/29 10:56:18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金融监管工作职责,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和再融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发布:2022/4/29 10:53:57 | 来访:2022/4/29 10:53:57漳州市地震局
漳州市地震局-漳州市地震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我市防震事业的职能机构。漳州市地震局为处级建制,人员定编为13人,分人秘科、监测预报科、应急救援科、震害防御科、行政执法科五个科室。 市地震局对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实行统一的管理,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等各个环节和震灾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监督机制;加强防震减灾信息、指挥系统的建设,提高地震的应急能力, 及时向市政府提供震情和灾情信息,提出抗震救灾的对策和建议。 市地震局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行使市政府赋予的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为漳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发布:2022/4/29 10:58:39 | 来访:2022/4/29 10:58:39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于2005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市政府的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漳州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监管范围是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发布:2022/4/29 10:48:28 | 来访:2022/4/29 10:48:28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人民政府是漳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发布:2022/4/29 10:30:27 | 来访:2022/4/29 10:30:27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漳州市应急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4/29 10:46:07 | 来访:2022/4/29 10:46:07漳州市发改委
漳州市发改委-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拟订制改革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促进专项改革、改革试点建设;加强对重要区域发展、区域重要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和政策研究;加强对市级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加强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和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等资本市市场业务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发布:2022/4/29 10:31:14 | 来访:2022/4/29 10:31:14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5、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8、负责联系、协调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开辟新航线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9、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与外事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10、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40:38 | 来访:2022/4/29 10: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