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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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市城市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常务副市长张慧德、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黄启城、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揭牌仪式。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管理职责,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2022/4/29 10:54:44 | 来访:2022/4/29 10:54:44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漳州市应急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4/29 10:46:07 | 来访:2022/4/29 10:46:07漳州市红十字会
漳州市红十字会-漳州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6年11月,是具有独立法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基层组织551个,团体会员123个,成人会员8969人,青少年会员37345人,志愿者1616人。2006年7月,经中共漳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市、县(区)红十字会体制及规格调整的通知》(漳委办[2006]76号),正式批准市红十字会办事机构独立设置,由漳州市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2007年8月,漳州市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市红十字会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核定市红十字会机关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同年9月市委组织部批准了市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2007年12月28日,市红十字会正式脱离卫生局独立设置;2008年8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漳编〔2008〕55号)明确市红十字会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2009年7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漳州市红十字会机关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2013年5月6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市红十字会机关增加事业编制1名。2008年4月28日,漳州市红十字会隆重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会长兰万安、常务副会长李德胜。2019年10月30日,漳州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以通讯方式选举吴卫红为会长、方景伟为常务副会长。近年来,漳州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十大”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广泛开展了备灾救灾、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及器官捐献、对外交流交往等工作。发布:2022/4/29 10:59:26 | 来访:2022/4/29 10:59:26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政府办公室(市支前双拥工作办公室)的双拥工作职责,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发布:2022/4/29 10:45:20 | 来访:2022/4/29 10:45:20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金融监管工作职责,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和再融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发布:2022/4/29 10:53:57 | 来访:2022/4/29 10:53:57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于2001年11月28日。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坚持高效、便民、规范、透明、公平、廉洁的服务理念,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成为漳州经济发展和对外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发布:2022/4/29 10:55:31 | 来访:2022/4/29 10:55:31漳州市司法局
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司法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20年1月2日,福建省漳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发布:2022/4/29 10:35:56 | 来访:2022/4/29 10:35:56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5、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8、负责联系、协调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开辟新航线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9、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与外事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10、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40:38 | 来访:2022/4/29 10: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