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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民政局-漳州市民政局位于漳州市,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发布:2022/4/29 10:35:09 | 来访:2022/4/29 10:35:09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商务局-2014年9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漳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闽委办 〔2014〕43号)的通知,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的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发布:2022/4/29 10:42:59 | 来访:2022/4/29 10:42:59漳州市地震局
漳州市地震局-漳州市地震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我市防震事业的职能机构。漳州市地震局为处级建制,人员定编为13人,分人秘科、监测预报科、应急救援科、震害防御科、行政执法科五个科室。 市地震局对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实行统一的管理,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等各个环节和震灾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监督机制;加强防震减灾信息、指挥系统的建设,提高地震的应急能力, 及时向市政府提供震情和灾情信息,提出抗震救灾的对策和建议。 市地震局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行使市政府赋予的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为漳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发布:2022/4/29 10:58:39 | 来访:2022/4/29 10:58:39漳州市水利局
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水利局是漳州市政府下属的职能部门。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漳州市水利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江堤海堤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九)负责重大涉水行政违法(不含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十)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41:25 | 来访:2022/4/29 10:41:25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市城市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常务副市长张慧德、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黄启城、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揭牌仪式。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管理职责,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2022/4/29 10:54:44 | 来访:2022/4/29 10:54:44漳州市发改委
漳州市发改委-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拟订制改革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促进专项改革、改革试点建设;加强对重要区域发展、区域重要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和政策研究;加强对市级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加强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和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等资本市市场业务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发布:2022/4/29 10:31:14 | 来访:2022/4/29 10:31:14漳州市人大
漳州市人大-漳州市人大,漳州市人大官网,漳州市人大网站。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发布:2022/4/29 11:00:13 | 来访:2022/4/29 11:00:13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法制科)、海域和海岛管理科、资源环境保护科、渔业管理科、计划统计财务科、渔政渔港监督科、审核审批科、机关党委会、纪检组监察室。发布:2022/4/29 10:50:02 | 来访:2022/4/29 10:50:02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漳州市应急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4/29 10:46:07 | 来访:2022/4/29 10:4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