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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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漳州市医疗保障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应市医疗保障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发布:2022/4/29 10:53:10 | 来访:2022/4/29 10:53:10漳州市人民检察院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是漳州市境内的司法机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职责(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四)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五)负责应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六)负责应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七)对同级侦查机关报请、基层人民检察院呈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核。(八)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九)负责应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十)受理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十一)对下级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十二)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十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协助省级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奖励表彰、基层检察院建设、教育培训、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十四)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协助省级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漳州市委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人员。(十五)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十六)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十七)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和涉台港澳的司法互助工作。(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发布:2022/4/29 11:02:34 | 来访:2022/4/29 11:02:34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市公安局下辖芗城、龙文、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4个分局和龙海市局及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平和、南靖、长泰、华安8个县局,设155个派出所(含边防所),全市现有公安民警4361人。发布:2022/4/29 10:34:22 | 来访:2022/4/29 10:34:22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商务局-2014年9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漳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闽委办 〔2014〕43号)的通知,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的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发布:2022/4/29 10:42:59 | 来访:2022/4/29 10:42:59漳州市地震局
漳州市地震局-漳州市地震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我市防震事业的职能机构。漳州市地震局为处级建制,人员定编为13人,分人秘科、监测预报科、应急救援科、震害防御科、行政执法科五个科室。 市地震局对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实行统一的管理,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等各个环节和震灾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监督机制;加强防震减灾信息、指挥系统的建设,提高地震的应急能力, 及时向市政府提供震情和灾情信息,提出抗震救灾的对策和建议。 市地震局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行使市政府赋予的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为漳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发布:2022/4/29 10:58:39 | 来访:2022/4/29 10:58:39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人民政府是漳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发布:2022/4/29 10:30:27 | 来访:2022/4/29 10:30:27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法制科)、海域和海岛管理科、资源环境保护科、渔业管理科、计划统计财务科、渔政渔港监督科、审核审批科、机关党委会、纪检组监察室。发布:2022/4/29 10:50:02 | 来访:2022/4/29 10:50:02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农业局。发布:2022/4/29 10:42:12 | 来访:2022/4/29 10:42:12漳州市红十字会
漳州市红十字会-漳州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6年11月,是具有独立法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基层组织551个,团体会员123个,成人会员8969人,青少年会员37345人,志愿者1616人。2006年7月,经中共漳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市、县(区)红十字会体制及规格调整的通知》(漳委办[2006]76号),正式批准市红十字会办事机构独立设置,由漳州市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2007年8月,漳州市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市红十字会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核定市红十字会机关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同年9月市委组织部批准了市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2007年12月28日,市红十字会正式脱离卫生局独立设置;2008年8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漳编〔2008〕55号)明确市红十字会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2009年7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漳州市红十字会机关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2013年5月6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市红十字会机关增加事业编制1名。2008年4月28日,漳州市红十字会隆重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会长兰万安、常务副会长李德胜。2019年10月30日,漳州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以通讯方式选举吴卫红为会长、方景伟为常务副会长。近年来,漳州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十大”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广泛开展了备灾救灾、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及器官捐献、对外交流交往等工作。发布:2022/4/29 10:59:26 | 来访:2022/4/29 10: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