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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漳州市医疗保障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应市医疗保障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发布:2022/4/29 10:53:10 | 来访:2022/4/29 10:53:10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民政局-漳州市民政局位于漳州市,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发布:2022/4/29 10:35:09 | 来访:2022/4/29 10:35:09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是由原漳州市国家税务局、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漳州市国税局、原漳州市地税局完成合并。发布:2022/4/29 10:56:18 | 来访:2022/4/29 10:56:18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于2001年11月28日。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坚持高效、便民、规范、透明、公平、廉洁的服务理念,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成为漳州经济发展和对外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发布:2022/4/29 10:55:31 | 来访:2022/4/29 10:55:31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法制科)、海域和海岛管理科、资源环境保护科、渔业管理科、计划统计财务科、渔政渔港监督科、审核审批科、机关党委会、纪检组监察室。发布:2022/4/29 10:50:02 | 来访:2022/4/29 10:50:02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漳州市应急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4/29 10:46:07 | 来访:2022/4/29 10:46:07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财政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制定和执行本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发布:2022/4/29 10:36:43 | 来访:2022/4/29 10:36:43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5、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8、负责联系、协调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开辟新航线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9、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与外事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10、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40:38 | 来访:2022/4/29 10: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