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收录时间:2022/4/30 1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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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分类:三明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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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描述: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国(境)外相关人员在明就业的管理工作。(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七)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实施。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和督办有关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订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九)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厅局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市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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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位于三明市,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国民经济,内设十二个机构。
      发布:2022/4/30 12:16:59 | 来访:2022/4/30 12:16:59
    •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民政局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主管福建省三明市民政事务。2019年11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发布:2022/4/30 12:24:44 | 来访:2022/4/30 12:24:44
    • 三明市气象局

      三明市气象局-三明市气象局。建立于1958年。位于三明梅列列西的剪刀形山上,后搬迁至列东乡石灰岭。1988年改名为三明市气象局,位于北纬26°16′,东经117°37′,海拔高度215米,区站号58828。
      发布:2022/4/30 13:11:14 | 来访:2022/4/30 13:11:14
    •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是三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发布:2022/4/30 12:32:29 | 来访:2022/4/30 12:32:29
    •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三明市政府下设的办事机构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全市人防工作和人防建设。
      发布:2022/4/30 12:54:11 | 来访:2022/4/30 12:54:11
    •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是三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12月29日,重新组建的市科学技术局举行揭牌仪式。副市长程鹏鹰出席仪式并揭牌。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荣安主持揭牌仪式。按照《三明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整合了原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的科技发展职责,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并将原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此次机构改革,市科学技术局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科技管理职能,划入外国专家管理职能,更有利于统筹科技人才资源,集众智汇众力,推动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为我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2022/4/30 12:18:32 | 来访:2022/4/30 12:18:32
    •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于 2003年4月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中心管理与运行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的部署和要求, 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效能办、市政务公开办、市公共资源管理办机构整合,实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服务,成立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并于 2007年11月1日 揭牌。新成立的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重要行政服务平台为目标,以“高效、公开、公平、文明”为核心,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实现项目服务、效能建设、绩效评估、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保障工作一体化,将中心建成行政审批服务的高效中心,机关效能建设的推进中心,公共资源管理的规范中心,使中心真正成为三明经济发展的快速通道,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
      发布:2022/4/30 13:00:23 | 来访:2022/4/30 13:00:23
    •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是三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相关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发布:2022/4/30 12:44:53 | 来访:2022/4/30 12:44:53
    •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并负责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业务进行指导。(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本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五)拟订全市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市容环卫、城市建设档案等行业管理工作;管理城市管线工程建设。研究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七)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八)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九)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指导和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指导全市并负责市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建设行政相关项目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十一)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指导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十二)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省外、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30 12:34:02 | 来访:2022/4/30 12:34:02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三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发布:2022/4/30 12:49:32 | 来访:2022/4/30 12:4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