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收录时间:2022/4/30 1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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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分类:三明政府机构
  • 网站地址:www.smcdc.com - 网址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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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描述: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2004年6月组建成立,规格为副处级,现有事业编制118名,设有12个内设科室。中心负责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控和免疫规划;开展病原微生物、毒物、污染物检测,做好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监测评估,开展职业病诊断、健康教育与促进和预防医学研究等工作。现有在职人员102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0人(高级职称32人、中级职称28人、初级职称30人),固定资产总值1523.66万元;中心总面积4408平方米,拥有业务办公用房1467平方米,实验室用房2417平方米。内部布局合理,仪器设施配套,建有国内先进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艾滋病确证实验室、PCR实验室和百级净化实验室。先后获得福建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实验室(CNAS L2286)认可证书。中心成立后,致力于加快疾控人才培养,加强疾控体系能力建设,做好人才、技术储备。弘扬“以人为本,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中心精神,着力打造“培训一流的人才,配置一流的装备,掌握一流的技术,提供一流的服务”的服务品牌。先后被卫生部授予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福建省第八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福建省卫生厅授予救灾防病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三明市卫生计生委授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防控和处置“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H7N9流感”等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三明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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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位于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新村,是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国防动员交通战备、交通运输基础建设的主要单位。
      发布:2022/4/30 12:35:35 | 来访:2022/4/30 12:35:35
    •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于 2003年4月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中心管理与运行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的部署和要求, 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效能办、市政务公开办、市公共资源管理办机构整合,实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服务,成立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并于 2007年11月1日 揭牌。新成立的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重要行政服务平台为目标,以“高效、公开、公平、文明”为核心,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实现项目服务、效能建设、绩效评估、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保障工作一体化,将中心建成行政审批服务的高效中心,机关效能建设的推进中心,公共资源管理的规范中心,使中心真正成为三明经济发展的快速通道,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
      发布:2022/4/30 13:00:23 | 来访:2022/4/30 13:00:23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位于三明市,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国民经济,内设十二个机构。
      发布:2022/4/30 12:16:59 | 来访:2022/4/30 12:16:59
    •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自然资源局,是三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发布:2022/4/30 12:30:56 | 来访:2022/4/30 12:30:56
    • 三明市气象局

      三明市气象局-三明市气象局。建立于1958年。位于三明梅列列西的剪刀形山上,后搬迁至列东乡石灰岭。1988年改名为三明市气象局,位于北纬26°16′,东经117°37′,海拔高度215米,区站号58828。
      发布:2022/4/30 13:11:14 | 来访:2022/4/30 13:11:14
    • 三明市邮政管理局

      三明市邮政管理局-三明市邮政管理局,是一家三明的市管理局。11月5日上午,三明市邮政管理局揭牌成立,有利于保障三明邮政普遍服务,强化邮政市场监管,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推动邮政业与交通运输业的深度融合。省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明发,市领导陈木星、王刚等为三明市邮政管理局成立揭牌。市邮政局局长叶小菁在揭牌仪式上致辞。早在2006年,邮政体制就实行政企分开的改革,2014年初,国家又出台了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政策,加快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此次改革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地方政府在邮政管理方面的责任。
      发布:2022/4/30 13:12:47 | 来访:2022/4/30 13:12:47
    • 三明中华职业教育社

      三明中华职业教育社-三明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于1994年1月21日,是中华职业教育社(1917年5月6日成立)这一具有近百年历史的全国性职业教育团体在三明的地方组织,是由教育界、经济界、科技界从事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人士组成的具有爱国统一战线性质的群众团体。1997年5月,三明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机构由三明市委编办进行了“三定”,成为全省第一家有正式编制、正常办公经费的设区市职教社,为后来全省各设区市职教社的发展提供了示范作用。三明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由中共三明市委领导,业务工作归口中共三明市委统战部指导,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目前,全市已建立永安、清流、宁化、将乐、建宁、尤溪6个县级职教社和沙县职教社筹备组。全市共有中华职业教育社团体社员109个、个人社员830人。第一届至第五届社务委员会主任先后由王春水、柳忠武、曾明生担任,社专职副主任先后由黄碧升、朱康元、李永富担任。三明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自成立以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大力推行职业教育,积极促进民办教育,支持和推动创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在开展统战联谊、理论研究、对外交流、建言献策和实施温暖工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近十年来,积极践行“聚智建社、服务立社、创新兴社、奋发强社”的办社理念,凝聚合力,扎实工作,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发布:2022/4/30 13:06:35 | 来访:2022/4/30 13:06:35
    •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民政局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主管福建省三明市民政事务。2019年11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发布:2022/4/30 12:24:44 | 来访:2022/4/30 12:24:44
    • 三明市委编办

      三明市委编办-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福建省三明市的一个组织机构。2018年5月28日,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2022/4/30 12:57:17 | 来访:2022/4/30 12:57:17
    •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二、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最新动态,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协调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帮扶活动,承担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五、参与起草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指导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制定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指导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七、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八、依法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对涉及民间信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拟订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做好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工作;对涉台、涉侨、涉外的民间信仰活动进行引导和管理。九、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30 12:21:38 | 来访:2022/4/30 12: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