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莆田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莆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莆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是直属莆田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使用科、信贷科、稽核信息科5个科室,下设市直属、仙游、涵江、秀屿4个管理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5/1 8:46:15 | 来访:2022/5/1 8:46:15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应市生态环境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区的环境保护局。发布:2022/5/1 8:41:27 | 来访:2022/5/1 8:41:27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莆田市交通运输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莆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而设立,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同时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5/1 8:13:51 | 来访:2022/5/1 8:13:51莆田市审计局
莆田市审计局-莆田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5/1 8:07:51 | 来访:2022/5/1 8:07:51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5/1 8:35:27 | 来访:2022/5/1 8:35:27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莆田市政府机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布:2022/5/1 8:53:27 | 来访:2022/5/1 8:53:27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上级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工作,积极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努力为农村市场经济的繁荣作出贡献。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对社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代表本市供销合作社参加福建省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发布:2022/5/1 8:42:39 | 来访:2022/5/1 8:42:39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是莆田市的法律监督机关。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2022/5/1 8:54:39 | 来访:2022/5/1 8:54:39莆田市人民政府
莆田市人民政府-莆田市人民政府是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莆田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发布:2022/5/1 8:06:39 | 来访:2022/5/1 8: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