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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
宁德市住建局-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5/2 8:41:45 | 来访:2022/5/2 8:41:45宁德市科技局
宁德市科技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宁德市科学技术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5/2 8:27:25 | 来访:2022/5/2 8:27:25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宁德市医疗保障局,是将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应市医疗保障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发布:2022/5/2 9:03:15 | 来访:2022/5/2 9:03:15宁德市商务局
宁德市商务局-宁德市商务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市商务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市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发布:2022/5/2 8:47:29 | 来访:2022/5/2 8:47:29宁德市司法局
宁德市司法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宁德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5/2 8:34:35 | 来访:2022/5/2 8:34:35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以及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市知识产权局。发布:2022/5/2 8:58:57 | 来访:2022/5/2 8:58:57宁德市卫健委
宁德市卫健委-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市民政局承担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2/5/2 8:50:21 | 来访:2022/5/2 8:50:21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人民政府-宁德市人民政府位于宁德市,是福建省宁德市的行政管理机关。宁德市下辖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 行政级别县级 简称东侨新区)、福安市、福鼎市、古田县、霞浦县、周宁县、寿宁县、屏南县、柘荣县。截至2010年11月,全市户籍人口约339万人,其中畲族人口18万(占中国的四分之一)。发布:2022/5/2 8:24:33 | 来访:2022/5/2 8:24:33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02年9月成立,是服务企业群众、服务发展的综合性政务平台。2017年8月经宁德市委市政府同意,迁入镜台山路9号办公大楼,新大楼共8层,总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办事大厅面积7500平方米。共入驻47个审批服务部门,7个便民服务窗口或自助服务点,入驻工作人员350多人。发布:2022/5/2 9:06:07 | 来访:2022/5/2 9:06:07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宁德市应急管理局,是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5/2 8:51:47 | 来访:2022/5/2 8: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