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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成立于2018年10月,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江苏省地方金融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2/4/21 18:49:15 | 来访:2022/4/21 18:49:15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商务厅网站,江苏省商务厅官网。江苏省商务厅是江苏省主管商务的行政部门,位于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内贸发展规划等。厅长赵建军。发布:2022/4/21 18:25:44 | 来访:2022/4/21 18:25:4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江苏省财政厅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制定本规定。 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财政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1 18:14:40 | 来访:2022/4/21 18:14:40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民政厅网站,江苏省民政厅官网。江苏省民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等。2019年7月10日,江苏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获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民政厅授予的“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11月,被评为“江苏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发布:2022/4/21 18:11:54 | 来访:2022/4/21 18:11:54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江苏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1952年11月15日由苏北人民行政公署与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组建而成。1955年2月改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8年3月改为江苏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撤销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恢复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现任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吴政隆。发布:2022/4/21 18:03:36 | 来访:2022/4/21 18:03:36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厅网站,江苏省公安厅官网。江苏省公安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发布:2022/4/21 18:10:31 | 来访:2022/4/21 18:10:31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省太湖办的职责,以及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省国土厅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利厅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省农委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2020年3月,获得生态环境部2019 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省级表现突出组织单位表扬。发布:2022/4/21 18:18:49 | 来访:2022/4/21 18:18:49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发布:2022/4/21 18:21:35 | 来访:2022/4/21 18:21:35江苏省工信厅
江苏省工信厅-江苏省工信厅,江苏省工信厅网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制定本规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10月,组建成立。发布:2022/4/21 18:07:45 | 来访:2022/4/21 18:07:45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网站,江苏省国资委官网。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 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发布:2022/4/21 18:35:25 | 来访:2022/4/21 18: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