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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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加挂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9 10:05:00 | 来访:2022/4/29 10:05:00厦门市工信局
厦门市工信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厅有关电子政务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对外加挂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加挂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9 9:34:12 | 来访:2022/4/29 9:34:12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而打造的阳光政务平台,2012年5月正式对外服务。中心分为经济综合服务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区、建设综合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区等四个功能区。目前共有100个行政事业及公共服务单位、1000多名工作人员进驻,市级94%的审批事项进入中心集中办理,日均办件量超过1万件,日均人流量超过1万人次、车流量超过5000车次。此外,还设有车驾管、口岸联检、出入境、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外事侨务和金融事务等分中心。发布:2022/4/29 10:19:00 | 来访:2022/4/29 10:19:00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40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9 9:55:12 | 来访:2022/4/29 9:55:12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拥军优属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进一步提高全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水平,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政策法规、待遇保障、接收安置、服务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体系建设,营造“从军报国得尊崇、解甲归田受尊重”的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发布:2022/4/29 9:56:36 | 来访:2022/4/29 9:56:36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体育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制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区的体育工作。发布:2022/4/29 10:06:24 | 来访:2022/4/29 10:06:24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民政局是在厦门市成立的国家机关机构。(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二)负责对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指导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三)负责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和协调落实有关优抚、安置政策,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四)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级、市级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调拨、分配、管理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指导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性自然灾害保险工作。(五)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六)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七)负责本市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的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九)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并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侨的婚姻登记及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十)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一)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老区建设相关事务,会同财政部门审批省、市老区扶建项目资金,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38:24 | 来访:2022/4/29 9:38:24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建设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46:48 | 来访:2022/4/29 9:46:48厦门市统计局
厦门市统计局-厦门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包括局机关、统计普查中心、农村信息中心,均属于市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是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完成国家、省、市统计任务,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厦门市统计局共有3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 个(统计局局机关);事业单位2个(厦门市统计普查中心、厦门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发布:2022/4/29 10:07:48 | 来访:2022/4/29 10:0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