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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3.承担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和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5.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职务消费。6.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的研究编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7.按照市委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8.负责向所监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负责企业董事会和派出监事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的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9.负责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10.依法对区级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11.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02:12 | 来访:2022/4/29 10:02:12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91年12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12〕27号),本局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行政资产处、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处)、保卫处,另设机关党委。2个下属单位: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厦门人民会堂管理处(正处级事业单位)。发布:2022/4/29 10:21:48 | 来访:2022/4/29 10:21:48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厦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 〔2018〕40 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9〕4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挂牌成立。发布:2022/4/29 10:16:12 | 来访:2022/4/29 10:16:12厦门市政协
厦门市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或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成为各级政协的主要职能。政协福建省厦门市委员会(简称厦门市政协或市政协)是政协的地方组织。五十多年来,在中共厦门市委的领导下和市政府的支持下,市政协在厦门市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发布:2022/4/29 10:24:36 | 来访:2022/4/29 10:24:36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法院座落在美丽的筼筜湖畔,下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个基层法院,11个人民法庭,干警总人数609人,其中法官404人;市中级法院共有干警185人,其中法官117人。中级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秘书处、法官培训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鉴定技术处19个职能处室和法警支队、机关党委、监察室。2019年7月23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发布:2022/4/29 10:27:24 | 来访:2022/4/29 10:27:24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10月17日,厦门全岛解放。1949年10月21日,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并定厦门为省辖市,设开元、思明、鼓浪屿、厦港、禾山等5个区公所。至1954年,各区公所先后改为区人民政府。1955年改称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同安县由晋江专区划归厦门市管辖。1959年8月,成立杏林工业区建设委员会,至1964年撤销。区划几经调整、增减,至1967年4月,厦门市人民委员会辖东风、向阳、鼓浪屿、郊区等4个区和同安县。1966年8月,开元、思明区更名东风、向阳区。1968年9月,成立厦门市革命委员会。1979年10月,复原名(开元、思明区)。1970年2月,同安县划属晋江专区(地区)。1973年6月,同安县再归厦门市。1978年09月01日起,设杏林区。1980年5月,撤销市革委会,恢复市人民政府。辖区区划几经调整、增减和更名,后为开元区、思明区、鼓浪屿区、郊区,同安县。发布:2022/4/29 9:30:00 | 来访:2022/4/29 9:30:00厦门市信访局
厦门市信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是由厦门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调整而成,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4/29 10:20:24 | 来访:2022/4/29 10:20:2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13:24 | 来访:2022/4/29 10:13:24厦门市科技局
厦门市科技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科学技术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32:48 | 来访:2022/4/29 9:32:48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1949年10月17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厦门。在中共厦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厦门市人民防空事业,开始进入新时期。1950年3月15日,厦门市防空委员会成立,办事机构设在市公安局。1969年10月成立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1979年10月19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及体制编制的规定》,厦门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归政法口。1981年8月30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各级人民防空组织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恢复了人民防空委员会,于1982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厦门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新印章。1989年8月,根据厦府[1989]综288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厦门市民防办公室。1996年,厦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市人防委员会自然撤销。2002年9月,根据厦委办发[2002]108号文,明确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同时又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为一级机构。2012年1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根据厦委办发[2012]25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厦门市民防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2014年9月,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09:12 | 来访:2022/4/29 10:09:12